保定银行公司存款业务介绍
保定银行公司存款业务介绍:
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境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保定银行的各种款项。
单位定期存款
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单位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存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
起存金额及期限:起存金额1万元,一次性存入。存期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六种。
单位活期存款
指没有确定存款期限,可随时办理存取业务的一种存款。
存款对象:在中国境内开立结算帐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利率: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本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单位协定存款
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存款。
起存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单位通知存款
指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起存金额: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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